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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_陈章岗等代表_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第1186号)
时间: 2024-08-21 14:47:51 |   作者: AOA体育新登录入口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社会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各样的因素增多,青少年犯罪率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特别是山区县(市)留守儿童多,父母亲长期外出务工,隔代教育现象严重,留守儿童处于管教真空,再加上农村老人法制意识缺乏,极度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据调查了解,留守青少年、无业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在逐年增长,特别是性侵、吸毒、打架、斗殴现象更严重。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引起了国家高度的重视,相应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妇女儿童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

  (一)恶性化犯罪突出。青少年参与盗窃、抢劫、性侵犯罪突出、未成年团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夺、性侵等犯罪,无所顾忌,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增势最明显的是中、小学女性学生性侵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占总的青少年犯罪40%以上。

  (二)团伙化犯罪居多。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是团伙性犯罪,特别是留守儿童进城就读居多,他们缺乏家庭管理,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聚集在一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夺同学财物等犯罪行为。

  (三)低龄化发展的新趋势明显。从发生各类案件来看,犯罪年龄相对集中在13周岁至19周岁,15周岁以下的人员呈逐年递增趋势。

  (四)成人化作案方式日渐突出。受到影视、网络等负面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的作案方式逐渐向成人化发展,特别是表现在性侵方面,三五个未成年人与一名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或强制发生性关系案件在逐年增多。成年人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性侵案件也在逐年增多,给社会造成极差的影响。

  (五)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比例高。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或者毕业后还未就业的这些闲散在社会上的青少年群体,他们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有些甚至勾结引诱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既有青少年个体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学校教育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等诸多客观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三个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形成和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青少年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从生理因素来说,青少年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强、情绪化、情感化还不稳定,行为容易受情绪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控制自己的心理和生理冲动。容易上当受骗,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教育的诸多缺陷。家庭的不良环境是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中父母离异、外出务工、家庭教育失管、失控、失当,对孩子的言传身教不够、沟通不够、溺爱等均是使得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影响因素。

  (三)学校教育的偏差。学校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期,但学校教育未能摆脱应有的教育体制约束。许多学校没有实现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学校教育上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依然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和经济效率,法制道德教育仍然滞后。

  (四)不良文化的侵蚀。社会上不良文化是现代校园暴力、性侵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特别是网络通讯不健康的影像音响媒介起到了助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

  (五)齐抓共管的缺失。目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齐抓共管”变成了谁都不抓,谁都不管,既没有问责机制,又没有问责主体、程序,更缺少社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埋下隐患,造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的上升。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的防控体系(家庭、社区、学校、政府部门“四位一体”),党政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和平安单位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好落实。

  (二)改进家庭教育村(社区)建立家长教育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落实责任意识,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和,两劳人员子女的教育,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三)实现学校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全市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摒弃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优生、轻后进生的错误办学理念。把德育教育、法制教育、社会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

  (四)加大打击力度。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一是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网络的监管打击力度,杜绝不健康影像音响产品的生产、销售;二是是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学校路段、复杂场所的巡查力度;三是加强对校园旁边的环境的整治,逐步优化校园旁边的环境;四是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及青少年公共场所的资产金额的投入,向青少年开放一些健康向上的公共场所。

  (五)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构建青少年司法保护体系。司法部门要充分的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延伸司法机关的社会帮教职责,完善和健全青少年犯罪帮教机制,运用特殊教育手段促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转化。

  《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第11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们格外的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努力配合团市委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您前两年提出的有关建议措施,不断的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旁边的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为青少年成长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是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主题教育活动载体、内容、形式和手段。部署“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活动、爱国主义读书征文活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并且开展“我爱祖国同唱国歌”活动、“锦绣中华·大美山川·福建那么美”微视频活动、第三十七届“爱鸟周”德育实践活动、第三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我与宪法”优秀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第四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等。组织并且开展“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新篇”第二十六届全市青少年爱国读书教育活动,遴选34篇文章向省级比赛推荐。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印发《宁德市扩大用好地方资源加强德育常态化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在我市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开展闽东红色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闽东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德育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在总结2018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继续探索,选定26所试点学校学生作为教育对象。

  二是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的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节点,每学年安全教育12个课时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到位。今年来,全市安全教育学生完成率为95.4%;教师授课率为96.8%;春季安全第一课完成率为97.18%;安全教育日完成率为97.92%;415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完成率为96.42%;防溺水教育专题完成率为97.86%。暑假期间,我局还部署了暑期安全专题教育、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等4项专题教育活动。此外,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车让人、人守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启动仪式等,推动宣传活动在各地各校深入开展,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

  三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积极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五落实”,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七个一”活动,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到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部署开展全国青少年禁毒春联书记征集大赛、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巡讲活动、“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LED,黑板报、知识竞赛、手抄报、讲座、易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识毒防毒意识和能力。

  四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部署“起舞心灵,起航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组织并且开展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申报工作。联合市委文明办、宁德市红十字会在市属学校开展“2019高考考前心理辅导”公益活动,开展活动6场,为近2000名学生及家长参加减轻了考前心理上的压力。遴选夏丽雪等30名教师作为宁德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成员,通过讲座、沙龙、个体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2019“扫黄打非清源、固边、净网、秋风、护苗”专项行动,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

  五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市电大围绕“三化四贴近”开展社区教育,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宁德市社区大学被评为全国第二批城乡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方向)特色学校,“做合格现代父母”主题家庭教育活动被评为福建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研修班,助推我市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形成合力,提高家庭教育专家库成员的指导能力。福鼎、古田、福安、霞浦、屏南等县(市、区)相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通过遴选,组建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全市共798人。2019年,全市家庭教育主题讲座合计开展1621场,其中中心城区开展804场,乡镇开展817场,参与人数达24.6万多人次。

  六是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制发《宁德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全国治安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研判分析,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对校园欺凌、性侵害、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联合市公安局制发《关于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月度会商、定期通报和联合整治机制,加强重大风险和隐患治理双重防控,加强重点督导检查,加强联动应急处置,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重大案件发生。制发《宁德市教育系统公共安全领域明显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把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防控、校园及周边重点人群安全管控、校园及周边重点时段安全稳控和11类校园及周边重大风险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一年集中整治,阶段性督促检查,把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到位。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系统综合性工程。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司法局、公安局持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在全面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周边治理,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共青团宁德市委关于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6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第1186号)收悉,感谢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关心。由于机构改革设置还未明确,目前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已不再设置,目前暂时按照原来模式运行。团市委积极发挥预青办工作职能,协调公检法司等主要政法单位,积极沟通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2019年度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考评位列全省第一名;在全省首创推进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并在县级试点;《“三个力”促团属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宁德46个部门共商青年发展大事》等团属预青工作信息获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27次。主要做法与成效详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市县两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以及《福建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推动,宁德市本级于2019年9月28日,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宁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率先在全省设区市一级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于2019年10月29日率先召开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员会议,福安、柘荣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级制度并召开会议。截止2019年底,宁德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青年联席会议和联席机制100%全覆盖,完成率全省第一。今年5月15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宁德市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若干措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专门设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10个发展领域之一,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明确各个职能单位职责,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

  二是遏制全市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犯罪比率上升势头。强化预青办同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实行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定期收集全市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犯罪数据,及时监测各县(市、区)数据变动情况,进行实时通报提醒。各级预青部门提前联动,介入对数据变化趋势变化分析研判,针对今年来公安部门涉罪数据涨幅较大的情况,及时沟通法检等部门,召开预青专项会议,强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增强青少年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力量;通过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帮扶教育等方式,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结合年底公安和法院反馈的全市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犯罪数据,除因发生一起命案造成未成年人人命案比率上升外,宁德本年度有关数据全面下降。

  三是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为加强完善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工作内容,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2019年8年7月10日,在全省首创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座谈会,公检法司等预青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参加。会上,宁德市检察院、共青团宁德市委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通过协议签订,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踏出扎实的第一步。报道信息被中国新闻网、东南网、福建法制报等媒体转载。2019年12月19日,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在寿宁召开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持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言献策。4月9日,宁德团市委、检察院联合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运行研讨会,解决有一定的问题,推进体系运行。同时,争取市委政法委给予专门经费支持10万元。进一步跟进财政局等部门,争取将青少年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司法案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支持困境儿童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比例承担,切实解决经费问题。蕉城目前已安排2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进入基地帮教,针对10名未成年被害人、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等人员,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10人次,社工介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3人22次,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17人次,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心理辅导24人次,与法定代理人一对一亲职教育12场,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跟踪服务;福鼎常态化委托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行为矫治等,目前已开展心理疏导15名,跟踪帮教10余人,社工每人平均每年跟踪帮教3人-4人,平均帮教用时72-90天/人,基本实现“一对一”服务。

  一是融入大局,部署推进有力。我市把预青工作作为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深化平安宁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全市深化改革和综治工作大局,全市9个县(市、区)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平安建设规划。市委政法委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市委)”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专项工作,计6分,有力推进工作开展。12月3日宁德召开全市预青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领导出席并做强调讲话,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强化领导,组织保障有力。在工作力量上,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两级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真实的情况相开预青工作会议推进预青工作开展。目前,全市市县乡137个预青工作机构均配备专兼职干部开展常态化工作,预青工作机构覆盖率达100%。在工作经费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均将预青工作经费编入财政预算内,2019年两级财政共安排预青专项工作经费288.64万元,实现了逐年递增。

  三是完善机制,部门联动有力。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各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公安机关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333名,选派率达100%,并严格按照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深入推动校园法制宣传。人社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童工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治。住建部门做好学校周边建筑工程和燃气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在建工程监管,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

  一是更好落实思想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围绕党的理论、党史国史、中国青年运动光辉历史、宁德发展故事、宁德脱贫攻坚工作等内容,全市82名专职团干部带头走进学校,以“闽东之光”点亮信仰之光为题,开展“青马之光”宣讲活动110场,覆盖学生数达14000余人,确保新思想学在深处、入脑入心。五四、六一期间,举办各界青年座谈会,市委郭锡文书记、市政府梁伟新市长与青年面对面座谈交流。进一步感召和引领全市广大青少年爱国爱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新时代、建设新宁德。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青少年中全方面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据最新(第八期青年大学习)数据统计,全市团组织参学人数达到10.97万,参学率达到110%。

  二是深化法制宣传实效。与团属社工机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组织并且开展“四合一”法制宣传工作暨“12355”进校园宣讲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心城区3月首场宣讲启动以来,目前已累计开展宣讲活动49场次,各县(市、区)同步全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累计进校开展宣讲160余场,服务青少年学生12000余人次。同时,注重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依托宁德本地“福宁虎”卡通形象,制作出品《宪法在身边》―普法小课堂公益广告等,传播法治知识。

  三是常态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在寒假(1-3月)期间开展“青春自护 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全市团组织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开展自护知识讲座、自护体验实践活动等470多场次,参与活动的青少年3万多人次。发布青少年自护教育相关帖子、博文、信息530多条,浏览关注量近12万人次。在中高考前期,全方面开展服务活动,推进青少年中高考前减压,举办各类讲座、互动等46场,服务考生5600多人。积极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认识毒品、远离毒品,积极部署开展各类禁毒志愿服务,各级团组织共计开展活动170多场,受教育人群达3万多人次。针对青少年预防性侵等问题,积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联合检察院、社工机构等组建预防性侵害教育讲师团队,逐步加强学校、家庭预防性侵害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有新渠道。印发《共青团系统公共安全领域明显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进重点青少年摸底、跟踪和挂钩帮扶,对全市摸排的11453名重点青少年(人数逐年递减)进行100%挂钩联系和帮扶,两级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参与。积极对接宁德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平台中专门设置“重点青少年群体”模块,结合平台建设情况,将陆续录入重点青少年信息,待平台正式建成、同步接入公安监控系统后,可实现人员信息实时跟新,人员动态实时监督,人员情况实时反馈。试点在宁德财经学校设立重点青少年专班,定期收集汇总公安、检察、司法、法院等部门掌握的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在校生信息,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团组织依托青少年之家、社工机构等服务阵地,针对留守儿童等困境青少年提供公益课程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如2019年开展宁德市“希望工程—阳光助学行动”,全市共募集资金372万元,资助学生达2233人。市本级共募集资金共募金额75.2万元,其中争取省圆梦行动配套资金25.5万元,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49.7万元,资助大一新生129名,高中新生115人。举办“宝贝出村”青联组织助力精准脱贫公益活动,组织来自乡村的15名留守儿童代表来到市区,帮助学生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引导学生乐观向上、自信自强、奋斗圆梦。

  二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有新发展。推进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团属社工机构11家,专职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94人,专兼职638人。连续两年牵头举办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今年选派的80余名参训人员,有50多名考取初、中级社工证。在实际执行中,逐步形成“共青团协调、专业社工组织策划、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团队配合实施”的专门流程。两年来,我市屏南、柘荣、周宁、福鼎先后7个社工机构获得福建省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工作项目承接主体资格,通过心理测量及会谈对62名重点帮教对象进行心理评估,采取“一对一个案咨询+团体心理辅导+进社区志愿活动”的精准三合一帮教方式,帮教转化率达到85%以上。

  三是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有新成效。注重靠前服务,推动政法部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检察院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福鼎就一审判决未适用从业机制规定的教师猥亵留守儿童案件,提出抗诉被采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指导案例宣传推广。蕉城区办理的汤某某盗窃案,其中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救助帮教典型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组采用;法院积极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庭前社会调查、合适代理人制度和回访帮教制度,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市司法局与团市委深化沟通,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今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案件503件。

  2019年以来,我市预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理顺预青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委政法委沟通,结合实际及时作出调整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更好地发挥预青工作专项机制作用。目前预青工作已经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将积极沟通文明办等单位,争取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内容。

  二是依托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工作开展。发挥宁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团市委作为联系会议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体50个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发挥工作职能,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

  三是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密切检团两家沟通协作,积极沟通法院、司法、财政等部门参与,推进支持体系深化建设。针对目前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环节单一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案流程,制定司法社工介入流程图,逐步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全流程参与,更好做好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注重对案件的个性化分析,针对性开展社工介入。注重深化成效监督,总结梳理社工介入的成功做法,进行典型宣传,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同时,继续拓展试点范围,探索建立规范性制度措施,在山区县开展运行试点,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合作全覆盖。同时,加强同教育、公安、文广新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涉及青少年的各类非法活动打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四是探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加强与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团属社工机构和场地,合力推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更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是着力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将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纳入基层综治工作体系,密切同政法、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信息沟通,运用好宁德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台账管理。及时摸排更新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组织团属社工机构,针对服刑未成年人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因材施教制定专门社工服务项目,更精准服务重点青少年,提升重点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敬法,依靠法律守护自己健康成长。

  六是着力强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沟通协调民政部门,开展专门试点地区,组织社工机构通过驻点、共建等形式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推进社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通过举办专门社工培训班,提升社会工作理论水平。争取资金支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更多社工机构承接重点青少年群体社工项目,提升社工实践水平,更好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个性化”社工服务。

  《关于逐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第1186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的民心工程,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希望工程,是涉及社会稳定的和谐工程。自普法五年规划开展以来,宁德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通过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青少年依和自我保护意识,来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把青少年列入了“五五”、“六五”、“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把这项工作放到突出的位置来抓。在制定每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都会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并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慢慢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在每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中,都把依法治校和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列为一项必查内容。还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与重点普法责任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讲团职能作用,开展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

  宁德市现有中小学、幼儿园486所,配备法治副校长454人,配备率93.4%。目前,宁德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法治副校长”共19人;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辅导员”63人。各县(市、区)乡镇司法所组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宣讲团针对不一样年龄层的学生心理特点,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法治班会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漫画、动漫、法治实践等生动有趣的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做好青少年法治启蒙教育。全市2019年司法行政法治宣讲进校园224所学校,受教育农村学生11.7万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7.6万多份,解答各类咨询近3000人次。此外,乡镇司法所利用自身优势,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治安环境。

  三、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按照福建省“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为期三年“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部署,我市于2016年底组建由69名检察官、教师、律师、法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巡讲团,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任务计划。自2016年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采取授课、模拟法庭、辩论赛、情景剧表演、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传授防治校园欺凌、拒绝毒品、学法自护健康成长等普法知识,2019年完成法治进校园覆盖每一所中小学的目标。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7.3万多册,邀请25000多名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期间,省级“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到我市开展巡讲活动四场次,开设了一场以100多名中小学校教师为主要受众的巡讲课,旨在教师接力法治教育使之常态化,扩大巡讲影响力。省级“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还深入寿宁县唯一一所寄宿小学清源小学开展法治扶贫和慰问帮扶,为100多名留守学生上了一堂题为“法助自护、伴我成长”的巡讲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预防违法犯罪宣传册,提升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市检察院以“校园贷”、“规则意识的形成”为主题到宁德师院、宁德技术学院、宁德一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受教人数五百多人。市教育局以“在法治的天空下健康成长”为主题到宁德高级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受教人数二百多人。市司法局以“依法治国理论”、“少年违法犯罪”等为主题到宁德师院、宁德市实验学校、宁德市特教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受教人数五百多人。

  积极发挥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优势作用,加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工作力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窗口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目前全市已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36个。建立以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村(社区)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青少年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市、县两级中心充分运用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彩票公益金项目法律援助这两个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青少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简化立案审批程序,理,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2019年以来,县、市两级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64件,其中涉及未成年的有537件,涉案类型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等刑事辩护诉讼,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利遭受伤害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代理。此外,中心还积极增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逐步扩大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范围,除了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援助范围从原先的审判阶段扩大到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三个阶段外,还把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的青少年,也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以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是2018年8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宁司〔2018〕75号)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保护、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服刑人员子女排查走访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综治委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切实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工作,准确摸清本辖区服刑人员子女的具体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反馈给监所;同时对在册服刑人员子女进行认真评估,科学区分,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真实的情况,采取可行的帮扶措施。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子女的帮扶工作。2017年3月以来,按照《宁德市司法局关于招募组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暨“慈善之光暖高墙”志愿服务队的通知》的要求,在各县(市、区)招募建立一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2017年10月与市人社局制发《关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7〕265号)后,各县(市、区)充分的利用当地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未成年社骄对象的劳动技能,使他们在回归社会后能凭自己的技能就业、创业。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履职尽责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仍居高不下,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做法和途径,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要充分的利用“互联网+法治教育”,建立多媒体普法阵地。针对当前网络普及化,青少年网龄低龄化的特性,办好各类具有法律特色的多媒体普法平台。如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阵地,通过以案释法、动漫等形式宣传普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让青少年在上网中学法用法,让法治元素在青少年心底生根发牙。

  二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县两级司法局将进一步认真承担起指导、监督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督促公检法、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普法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

  三是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情况”“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列为今年“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内容,列入2021年“八五”普法规划中,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我市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点工作长抓不懈。

  四是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各项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讲团继续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讲座,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范围,积极增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帮教职责,探索和完善青少年犯罪帮教机制,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衷心感谢您们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恳请您们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第11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市妇联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资源,积极搭建平台,做好联合联动文章,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注重家庭建设。持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部队、进学校活动,推荐各级各类最美家庭117户,并通过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宁德市妇联官方微信、宁德市妇联官方网站对家庭事迹进行了全方位宣传,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2.开展好家风宣讲活动。春节期间,依托电视台、车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村)LED屏幕以及全市妇联系统微信矩阵,播放《在何方》《家-旅途》《满满的幸福》等家庭文明公益广告,吸引了3万多人次观看了视频。在市妇联官方微信展播福建省、宁德市好家风好家训,举办八闽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宁德专场活动、《好家风、好父母、好孩子》家庭教育讲座等,全市共有1000多名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到场聆听。

  1.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巡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立德树人从家出发”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巡讲活动,采取“菜单式”选课,邀请了王霏、林高龙、胡宝平、郭正光、龙华、刘新惠等省市县知名家庭教育专家,走进8个县(市、区)的社区(村)、学校,举办了《弘扬传统美德培育优良家风》《面对青春期孩子要“五变”》《新留守儿童的需求、问题应对要诀》《青春期孩子的教育问题》等28个专题40场讲座,共6574个家庭受益。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委托宁德市正光教育科学研究所实施“宁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面向中心城区32个社区(其中蕉城22个、东侨10个),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现场咨询活动。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联合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明确了主要目标、工作职责,提出了“六有”建设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挂牌标识、有固定场所、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制度、有档案管理),并对社区家长学校课程安排提出了建议。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开展第三批示范家长学校评选活动,在全市培育100所中小学(幼儿园)、100所社区(村)家长学校。

  1.开展普法宣传。在“三八”维权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8·25”全国残疾预防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节点,采用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张贴标语、现场大型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毒品预防、防治艾滋病等知识,分发印有相关知识的环保袋、扑克牌、围裙等宣传品2000多份,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2.做好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通过发放安全知识资料、举办讲座、开展活动等形式,加强暑期儿童防溺水、避免交通事故、安全用电、防火、防性侵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家长和儿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据统计,暑假期间,全市妇联系统通过官方微信、好父母成长训练营微信群发布安全知识400多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30多场。

  3.举办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举办宁德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亲子阅读进社区、亲子阅读沙龙、亲子环保实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10多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1.加强关爱阵地建设。下拨经费20万元,在蕉城区蕉南街道东湖社区等5个社区建成市级“儿童之家”5个,在屏南县屏城乡溪坪社区等4个社区(村)建成省级“爱心书屋”4个。资助福安市爱书院2.83万元建成留守儿童之家。

  2.开展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两节期间,市、县两级妇联开展走访慰问困境儿童活动,向孤儿、贫困留守儿童、自闭症儿童发放爱心毛衣680多件,送去慰问金近17万元。争取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支持,募集助学金24万多元,资助107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

  3.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宁德市第七届留守流动儿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自强之星”23名,为广大留守流动儿童树立了自立自强的榜样,并以现场看望慰问或快递礼物的形式为“自强之星”送去价值达7000多元的“六一”礼物。继续开展“温暖六一·圆梦微心愿·爱心促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为寿宁县坑底中心小学的478位学生带去了甜蜜的糖果福袋,为132名留守儿童送去了微心愿礼物和“六一”爱心礼包,礼物总价值达5万多元。寒假期间,举办了“把爱带回家”主题系列活动,全市妇联系统共同发力,举办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77场,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900多名。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妇联将继续发挥妇联的宣传、组织、活动等优势,逐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三注重”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呼吁、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建设,重视家庭教育,培树良好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二是继续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持续开展宁德市留守流动儿童“自强之星”寻找以及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圆梦留守儿童微心愿、“把爱带回家”等关爱品牌活动。探索做好留守儿童父母和监护人家庭教育工作,着重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情况。

  三是继续加强关爱阵地建设。在全市农村(社区)大力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在“儿童之家”中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阅读、“四点半”学校等活动,切实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教育、卫生、权益保护等公益服务。

  四是持续提高青少年自护自救能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抓住“六一”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禁毒、青少年自护自救、心理健康等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家庭及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提升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妇联将积极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创新方式,努力提升服务妇女儿童的质量和水平,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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